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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行业新闻拾粹

发布日期:2020-10-21 20:32:03     浏览次数: 0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为目标,围绕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发展智能、绿色的先进制造业,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形成实体经济与网络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有力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不断健全并规模化推广,基本形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到203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和平台,工业互联网全面深度应用并在优势行业形成创新引领能力,重点领域实现国际领先;到本世纪中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能力、技术产业体系以及融合应用等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前列。

《意见》明确了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的主要任务:一是夯实网络基础,推动网络改造升级提速降费,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二是打造平台体系,通过分类施策、同步推进、动态调整,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发展体系,提升平台运营能力。三是加强产业支撑,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建立统一、综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四是促进融合应用,提升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水平,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五是完善生态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资源,开展工业互联网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企业协同发展体系,形成中央地方联动、区域互补的协同发展机制。六是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建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推动安全技术手段建设。七是推动开放合作,鼓励国内外企业跨领域、全产业链紧密协作。《意见》还部署了7项重点工程: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工程,标准研制及试验验证工程,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工程,区域创新示范建设工程,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重点支持网络体系、平台体系、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健全组织实施机制,促进工业互联网与“中国制造2025”协同推进,为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山西:风火互动缓解冬季新能源消纳难题

冬季是北方风电等新能源出力旺季,也是燃煤机组保民生供暖的关键期。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山西推进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推动风火深度调峰市场化改革,缓解冬季风电消纳与供热发电的矛盾。

山西四大能源企业“腾笼换鸟”:出让国有股股权 最高达100%

近日山西省国资委发布了《关于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的通告》。文件指出,为优化山西国有经济布局,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整体功能作用,推动山西省属国企转型发展,支持创新发展前瞻性战略产业,根据山西省政府的要求,山西国资委筛选了一批项目进行“腾笼换鸟”,山西国企混改大幕正式拉开。第一批共有12个项目“入围”,拟转让国企股权均为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能集团四大煤企旗下资产,其中包括全资国企全部或部分股权出让、所持国企控股权或部分股权的全部出让。

山西省印发《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淘汰全部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

近日山西省经信委、山西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山西省各市经信委要对辖区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煤电机组展开拉网式检查,确保全覆盖不漏网。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运行的煤电机组必须达到环保超低排放要求、各市必须在2020年底前落实供热替代方案,力争对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全部实施淘汰。所有非“上大压小”煤电机组关停后,可享3年的发电权,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对于运行未满15年的非“上大压小”煤电机组关停后发电权奖励可放宽到享受5年。

山西省整合燃气上下游资产 全国首个省级天然气公司将成立

日前,有消息称,山西省国资委拟筹组成立山西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燃气集团”)。山西燃气集团将主要通过资产划转、股权划转、股权合作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重组范围包括国新能源100%国有股权、晋煤集团燃气产业板块、太原煤气化所属燃气板块、山西能源交通公司能源产业100%国有股权、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所持有的山西煤层气公司30%股权。重组完成后,山西燃气集团将成为国内首个集上游勘探开发、中游管道和下游燃气终端为一体的省级天然气公司。

山西:2018年1月1日起运行的煤电机组必须超低排放

日前,山西经信委、山西环保厅联合印发《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坚决淘汰关停环保、节能不达标机组。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运行的煤电机组必须达到环保超低排放要求。

环保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日前,环保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根据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取消临时接电费,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不合规,能效、环保指标不达标,未按期开展改造升级等工作的自备电厂,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的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提高发电机组设备运行可靠性。燃煤电厂要积极与煤炭、运输企业衔接,做好煤炭储备工作,保持煤炭合理库存,防止由于天气或运输影响造成煤炭紧张而影响机组出力或供热。燃气电厂要加强与天然气公司衔接,积极落实冬季天然气资源,保证发电和供热需要。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进一步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积极推动供需双方签订一年及以上、数量相对固定以及有明确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其中,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铁路、港航企业对中长期合同在运力方面要予以优先安排和兑现保障。鼓励多签有运力方参与的三方中长期合同,探索产运需三方和社会征信机构参与共同签订四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