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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行业新闻拾粹

发布日期:2020-10-21 20:32:03     浏览次数: 0

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为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质量,我委将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的范围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2013至2017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能源局发布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支持风、光保障消纳外电量清洁供暖

国家能源局官网又发布《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风电、光伏保障消纳外电量更多用于清洁供暖,减少弃风弃光。

工信部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了《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环保部公示《2017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

日前,环保部公示《2017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和《2017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固废处理领域涉及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30项技术。

环保部:《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

环保部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实“水十条”任务。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规撤销园区资格。《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提出,作为责任主体的各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不折不扣地完成“水十条”要求;各牵头负责部门要加大调度和信息公开的力度;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赴现场督导;环保部会同相关部委加大督导力度。按照“水十条”的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发布:发电企业可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跨省跨区交易

山西能源监管办日前印发了《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细则》在此前印发的《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

实施细则共3篇9章186条,第一篇为“交易准备”,从第1章到第2章,涵盖了总则、市场注册;第二篇为“交易实施”,从第3章到第9章,按交易品种逐一明确了交易组织的原则、流程、时间安排等内容,并给出了安全校核、合同签订的操作步骤;第三篇为“交易结算与信息披露”,从第10章到第13章,将山西规则中有关结算的文字内容翻译为具体的计算公式,基本具备了编制结算程序的条件。

细则中提到,具有市场化交易资格的发电企业可参与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发电企业也可以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现货市场启动前,电网企业可代理未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也可代理小水电企业、风电企业等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

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通知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部、卫计委、国资委、海关总署、质量监总局、知识产权局等11部门印发《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装〔2017〕31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开展100个以上试点示范项目,在重点制造(航空、航天、船舶、核工业、汽车、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家电、模具、铸造等)、医疗、文化、教育等四大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预计2020年增材制造产业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

发改委:2017年度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确定名单

近日发改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组织了2017年度西部地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复核审理工作,初步提出了2017年度西部地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确定名单

能源局:严惩电网、购售电方、交易机构等主体失信违规行为

国家能源日前发布一份加急文件《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这份主体信用清单涵盖电力市场各类主体,电网、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交易机构、调度中心这些如果存在失信违规行为都将被依规处置,处罚力度根据轻微失信到较重失信执行不同程度的警告和罚款,最严重的将面临吊销牌照和一定期限内不再受理申请。

能源局2017年第11号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7件 拟修改28件

近日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对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47件,拟修改文件28件